“原先打工的單位不存在了,自然無法再給我開具‘退工證明’;而單位至今未辦理注銷手續,工商部門也無法出具該單位的‘注銷證明’,那我的續保手續該怎么辦呢?”近日,湖南來錫打工的...
“原先打工的單位不存在了,自然無法再給我開具‘退工證明’;而單位至今未辦理注銷手續,工商部門也無法出具該單位的‘注銷證明’,那我的續保手續該怎么辦呢?”近日,湖南來錫打工的魏先生向反映,他的社保金續保成了困擾全家的難題。
魏先生夫婦2007年來錫打工,供職于東亭一家公司,去年離開公司回老家工作。今年初,夫妻倆再次來錫謀求發展,他順利找到了工作,單位愿意替他將社會養老保險續保下去。
魏先生說,現工作單位通知他,社保一直續不上,原因是他沒有原單位開具的“退工證明”。他趕忙去找原單位,可沒想到,原來的公司人去樓空了。經多方打聽得知,遇到這種情況,可到原公司管轄地的錫山區工商局,開具該公司的“注銷證明”。到了錫山工商局后,才知道原公司至今尚未注銷經營許可證,暫不滿足開具 “注銷證明”的條件。這下讓魏先生夫婦左右為難:“我們四處奔波,只為續上社保,但是從3月底開始,奔波到現在無結果。”
記者聯系錫山區勞動保障部門,相關負責人稱,魏先生這種情況并不多見,但仍有其他辦法可操作——當事人可以攜帶個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到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領取“退工單”,再到原公司所在地的鄉鎮(街道)勞動所蓋章,并憑此返回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即可開出相關證明。
該負責人說,許多外來務工人員在辦理續保手續上存在誤區。他們經常在春節之前,在尚未辦理退職手續的情況下便“默默離開”,這會對其今后求職造成影響。他提醒外來務工人員,正確的做法是,在準備離職前,先寫好辭職報告,待人事部門辦理好離職手續、拿到“退工單”之后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