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教師。現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學校簡況:
清遠市職業技術學校是清遠市人民政府舉辦、清遠市教育局主管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人員及辦學經費由市財政核撥。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的具體崗位及人數見附表一。
三、招考對象:
面向在職人員或2008年、2009年、2010年畢業生(暫不招聘2011年應屆畢業生,公辦單位人員必須已轉正)。
四、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
(二)忠誠于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安心工作,服從安排。
(三)身心健康,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體檢要求,無精神病史。
(四)具有擬聘崗位所需的學歷以及專業資格條件。
(五)年齡、職稱及資格要求:符合附表注明報考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日期至2011年1月20日,在職教師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需提交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測試成績證明。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自動離職或被辭退未滿5周年的人員;
3、參加與“四項基本原則”相悖的組織或活動,存在嚴重問題的人員;
4、參加邪教組織,執迷不悟的人員;
5、品行不良或職業操守差,影響惡劣的人員;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地點:清遠市職業技術學校(清遠市清新縣太和鎮濱江路98號)。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必須符合公布的資格條件要求。
1、應屆畢業生提供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
2、已辦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提供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位證、暫緩就業證明材料。
3、在職教師或在職人員提供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公辦學校教師提供所在學校及當地教育局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教師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國有單位在職人員提供其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4、以上人員,未婚者提供未婚證,已婚者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
以上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并提交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同版)。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凡提供證書及個人情況有虛假者,取消其招錄資格。
5、報名考務費:按照《廣東省經營性收費許可證》(編號:JF0706號)規定收取,報名時每人交報名費100元。
六、考試和成績計算方法
(一)筆試加面試(實操)職位
1、筆試(占總成績分40%)
教師崗位筆試內容以所聘崗位專業知識為主。另外,還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課堂教學、班級管理常規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職業教育的政策、法規,邏輯、語言能力,中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相關知識,學生意外傷害處理辦法和教師職業道德等。
2、面試(占總成績分60%):
(1)面試人選的確定。
面試人選按招聘職位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如招聘職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環節。
教師崗位面試分說課和實操兩個環節,兩個環節分別以百分制評分,然后按各50%折算再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
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40%+面試成績(百分制)×60%。
4、筆試、面試及考試總成績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筆試時間:
6、筆試地點:清遠市田家炳實驗中學(清遠市新城區銀泉路)。
7、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8、面試地點:清遠市職業技術學校(清遠市清新縣太和鎮濱江路98號)。
(二)免筆試需面試崗位
1、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本次招聘的緊缺專業教師崗位為免筆試需面試崗位。
2、免筆試教師崗位的面試分說課和實操兩個環節,兩個環節分別以百分制評分,然后按各50%折算再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即: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說課成績(百分制)×50%+實操成績(百分制)×50%。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地點:清遠市職業技術學校(清遠市清新縣太和鎮濱江路98號)。
(三)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報考地級以上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規定,凡符合此條件并報考需筆試崗位的人員,其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此條件者在申報時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必須在
(四)所有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含加分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完成每個考試環節程序后在廣東清遠人才人事網(網址:www.qyrcrs.com)和清遠教育網(網址:qy.edugd.cn)公布。
(五)筆試入圍最低分數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所有應聘人員凡面試(包括說課加實操或答問)成績達不到60分以上者,不作聘用。
七、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由清遠市教育局和學校統一組織。根據招聘崗位數與擬聘用人數按照本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聘資格。
八、補錄:
考取錄聘資格者有人放棄錄取權、體檢或考核出現不合格人選時,在同一職位其他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確定。
九、公示和聘用:
由清遠市教育局和學校根據體檢和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清遠人才人事網和清遠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無異議的,由清遠市教育局和學校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十、聯系電話:
清遠市職業技術學校:0763-5812132(聯系人:劉輝文、譚鳳金)。
清遠市教育局人事科:0763—3361740、3363183(聯系人:鄧永嬌、林卓平)。
十一、其它事項:
1、報考人員經批準聘用,必須在
2、學校將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聘用有關規定對已錄用人員進行聘用,并享受相關待遇。
3、報考人員必須承諾如果被聘用,則在清遠市職業技術學校服務五年以上,并在辦理調動、聘用手續前與學校簽署服務年限承諾書。
十二、以上公開招聘過程由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監督和指導。(聯系電話:0763-3382512)
附件: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下載填寫好后帶到現場報名,必須雙面打印)。
清遠市教育局 清遠市職業技術學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